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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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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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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事實發生日:115/03/20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擬訂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日期。 (3)擬訂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之期間及地點。 (4)擬訂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5)銀行額度申請承認案。 (6)民國一一四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通過案。 (7)董事及經理人責任險案。 (8)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9)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案。 (10)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11)擬具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1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3)會計師資格審查承認案。 (14)薪酬委員會提114年12月~115年2月之董事、經理人各項獎金發放明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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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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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09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四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8.臨時動議: 9.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8 10.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6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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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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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 現金股利經董事會決議、增資配股經董事會擬議日期:115/03/2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4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4/01/01 至 114/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2,4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240,00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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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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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事實發生日:115/03/20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 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依公司法235條之1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不得高於1%為董事酬勞,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 (2)經董事會決議,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1,110,584元整、董事酬勞為新台 台幣1,110,584元整,將以現金發放之。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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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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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5/03/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4/01/01~114/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23,36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5,5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8,91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08,83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6,28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6,28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2.6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962,20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62,79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99,41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14年度財務報告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 上傳公告,屆時相關訊息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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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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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0 2.增資資金來源:114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240,000股 4.每股面額:5元 5.發行總金額:16,2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約1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以 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 劃撥之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訂 配股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嗣後如因主管機關修正,或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異動等因素,致配股比率發生變動,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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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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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
1.事實發生日:115/03/11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5/03/11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5/03/20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4年度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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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案件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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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董事沃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亞琦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20號 4.事實發生日:115/01/1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20號於114/11/26駁回對方上訴,當事人於115/01/16 收到原告不服判決之上訴狀。 6.處理過程:待最高法院確定收案及分案後,當事人將委由律師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待最高法院確定收案及分案後,當事人將委由律師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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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案件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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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吳書杰、友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書杰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5號、 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4號。 4.事實發生日:115/01/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5號之訴訟判決 (判決內容已於114/12/10公告),經當事人與律師討論後今提起上訴。 (2)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4號之訴訟判決 (判決內容已於114/12/10公告),經當事人與律師討論後今提起上訴。 6.處理過程: (1)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5號,經當事人與律師討論後決議聲明上訴。 (2)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4號,經當事人與律師討論後決議聲明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經當事人與律師討論後決議聲明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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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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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
1.事實發生日:114/12/23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薪酬委員會提討論本公司114年度員工酬勞、董事酬勞、經理人各項獎金計算標準。 (2)薪酬委員會提114年9月~114年11月之董事、經理人各項獎金及年終獎金發放明細。 (3)薪酬委員會提本公司董事(含獨董)及經理人薪酬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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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案件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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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吳書杰、友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書杰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5號、 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4號。 4.事實發生日:114/12/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最高法院112年台上字第001241號於112/06/07裁判 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5號之訴訟。 (2)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最高法院112年台上字第001242號於112/06/07裁判 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4號之訴訟。 6.處理過程: (1)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5號之訴訟:經114年12月10日查詢司法院系統本件主文 為:「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後開第二、三項之訴,及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被上訴人 與破產人吳泰吉間,就轉讓附表一編號6所示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萬股之債權行為 及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被上訴人應將所持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萬股回復登記 為上訴人所有。其餘上訴駁回。廢棄部分第一、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除確定部分外) 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駁回上訴部分第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 負擔。」 (2)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14號之訴訟:經114年12月10日查詢司法院系統本件主文 為:「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後開第二、三項之訴,及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被上訴人 與破產人吳泰吉間,於民國102年12月23日所為轉讓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萬股之 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被上訴人應將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5萬股回復 登記於上訴人名下。其餘上訴及變更之訴駁回。廢棄部分第一、二審及發回前第三審 (除確定部分外)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駁回上訴(含變更之訴)部分第二審及 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待當事人收獲法院判決後,再研議後續相關法律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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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本公司出租阿蓮廠火災事件保險理賠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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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
1.事實發生日:114/12/09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出租阿蓮廠廠房於114年09月02日深夜發生火災,經緊急通報消防單位進行管制 及救災,無人員傷亡。 4.處理過程:(1)已完成現場清查,無人員傷亡,並已開始進行清理及修復作業。 (2)本公司有商業火災保險,待保險公司勘查結果進行相關理賠事宜。 (3)本公司主要營運生產據點於台南仁德廠。 (4)新聞報導承租人之螺絲廠生產機台燒毀,此機台是本公司置於阿蓮廠倉庫之 二台機器,因而受到火災波及。二台機器設備帳面價值為新台幣89千元。 (5)本次阿蓮廠火災事故,對本公司營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5.處分情形:不適用 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 7.裁罰金額(元):否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本公司主要營運生產據點於台南仁德廠,評估對本公司營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核算受損金額,初步估列阿蓮廠廠區修繕費用、及含機器設備帳面價值, 共約新台幣2,000-3,000千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新台幣 1,049,000 元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全面檢視及加強廠區之安全維護機制。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4/09/03、114/09/04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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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案件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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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董事沃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亞琦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20號 4.事實發生日:114/11/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請求終止借名登記之民事訴訟,最高法院111年台上字 第002585號於112/07/27裁判原判決廢棄,發回臺灣高等 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重上更一字第000020號之訴訟, 已於114年11月26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 原告上訴、變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 6.處理過程:本訴訟於114年11月26日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判決,原告上訴、變更 及追加之訴均駁回。第二審(含變更及追加部分)及發回前第三審訴訟費用由 上訴人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收到相關文書後,如需進一步補充說明,將另行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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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1-20 |
1.事實發生日:114/11/20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通過本公司115年度稽核計畫。 (2)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部份條文案。 (3)一一五年度預算案。 (4)銀行額度申請承認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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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24 |
1.事實發生日:114/09/24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如下: (1)擬委任洪茂松律師為本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2)銀行額度申請承認案。 (3)擬訂定114年盈餘轉增資相關作業時程。 (4)會計師資格審查承認案。 (5)公司修造仁德廠房計劃。 (6)薪酬委員會提113年度董事酬勞分配案。 (7)薪酬委員會提114年06月~114年08月之董事、經理人各項獎金及113年度員工酬勞 發放明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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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權基準日及調整配股率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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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9/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票股利新臺幣27,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2)調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票股利新臺幣27,000,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 (3)調整原因:本公司股票面額已由新臺幣10元變更為新臺幣5元, 並於114/09/08新股開始櫃檯買賣後,已發行股份總數變更為27,000,0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4/10/17 5.最後過戶日:114/10/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10/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10/25 8.除權(息)基準日:114/10/25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09/12申報生效在案, 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日並另行公告之,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2)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 第二四O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 費用。 (3)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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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變更會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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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4/09/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張青霞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劉明賢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張青霞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王浚宇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4/09/09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114年度第4季起,改由同一事務所張青霞、王浚宇會計師為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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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09/08起股票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
變更為新台幣5元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05 |
1.事實發生日:114/09/05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09/08起股票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二、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三、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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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05 |
1.事實發生日:114/09/05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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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9-04 |
1.事實發生日:114/09/04 2.公司名稱:詠勝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 之換發股票基準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換發股票時程如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4年08月2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4年08月28日至114年09月05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8月31日適逢星期例 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08月29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08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09月01日至114年09月05日 (五)換發股票基準日:114年09月05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114年09月08日 (七)新股票興櫃買賣日及舊股票終止興櫃買賣日:114年09月08日 (八)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原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本公司係辦理股票面額變更,每股面額由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業經 臺南市政府114年6月24日府經商字第11400412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4年7月4日證櫃審字第1140005470號函 核准在案。 三、配合上述面額變更,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之參考價將按比例調整為舊股票最後 交易日成交均價之2分之1,請投資人注意。 四、股票面額變更後,財務資料例如:每股盈餘或每股淨值等將有所變動,建議投資人 可利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比率分析等作為投資分析指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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