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次 |
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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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關係人捐贈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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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事實發生日:114/12/17 2.捐贈緣由: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致力於都市更新之學術研究、法令探討研究, 促進都市土地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等業務。 本公司擬贊助該學會共同推動整體都市更市發展。 3.捐贈金額:新台幣20,000元。 4.受贈對象:社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 5.與公司關係:該學會理事為本公司董事。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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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將捷建設(股)公司公告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0265地號等4筆土地新建
工程案之公設裝修工程發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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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和群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公告「台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0265地號等4筆土地新建工程案」之公設裝修工程承攬 合約,不超過新台幣2,400萬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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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代子公司將捷建設(股)公司公告新北市淡水區海鷗段1191-4地號等四筆土地新建工程
之建築及機電工程發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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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忠明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公告「新北市淡水區海鷗段1191-4地號等四筆土地新建工程案」之建築及機電工程 承攬合約,不超過新台幣122,300萬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及辦公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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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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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事實發生日:114/12/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股75%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11,2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貸與對象為本公司直間接持股75%之子公司,故不徵提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2,915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0% 6.還款之: (1)條件: 自貸放日起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2)日期: 依實際動撥日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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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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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事實發生日:114/12/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將捷文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19,6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47,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68,2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15,2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69,4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短期授信續約及中長期授信變更連帶保證人暨變更連帶保證金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3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9,77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依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56,1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671,1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5.6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6.9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報表淨值係依據最近期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2)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為銀行授信提前續約暨變更連帶保證額度, 致背書保證餘額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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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告「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0-2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之室內裝修優化工程發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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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和群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公告「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0-2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之室內裝修優化工程 承攬合約,不超過新台幣 165萬 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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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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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事實發生日:114/12/1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將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11,234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貸與對象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故不徵提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4,08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71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0% 6.還款之: (1)條件: 自貸放日起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2)日期: 依實際動撥日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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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將捷建設公告關係人捐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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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事實發生日:114/12/17 2.捐贈緣由:社團法人台灣銀髮產業協會係透過產業界之整合,謀求銀髮族照顧服務產業 之研究、發展與交流,促進銀髮服務之專業團體與個人間的聯繫互動,並提高銀髮族 相關產業之整體服務素質,以增進高齡社會之健康與生活品質為宗旨;本公司積極 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及以因應台灣人口結構改變之需求,推廣「將捷全齡宅」友善 住宅概念,共同推動提升超高齡社會服務。 3.捐贈金額:新台幣250,000元。 4.受贈對象:社團法人台灣銀髮產業協會。 5.與公司關係:該協會理事長為本公司董事。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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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捷運環狀線Y26站聯開案大樓新建工程案」之公設精裝修工程發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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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和群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公告「捷運環狀線Y26站聯開案大樓新建工程案」之公設精裝修工程承攬合約, 不超過新台幣2,300萬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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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公告「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0-2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之公設優化工程發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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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忠明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公告「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10-2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之公設優化工程承攬合約, 不超過新台幣 660萬 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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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擬簽訂「台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一小段978地號等39筆土地」公辦都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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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公辦都市更新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非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土地標示:台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一小段978地號等39筆土地 (2)開發基地面積:共5,249平方公尺(1,587.8坪) (3)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3,804,047仟元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全案共同負擔比率約38.87%~39.66%。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全案共同負擔比率約38.92%~39.71%。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毛秉基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謝坤龍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05)北市估字第000228號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提升品牌及開發競爭力,以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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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公告本公司擬出售不動產予關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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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二段189號及191號店鋪,及四個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 2店鋪及4車位 (2)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17,200萬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傳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一般銷售,未限制銷售對象。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移轉日期: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淨利率約43%~45%,惟尚需俟實際投入成本而定。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於董事會決議後簽訂合約,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2)估價總金額:170,161,585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楊閔安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0號(換發)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屬公司日常營運之交易類型,對本公司營運和財務皆有實質助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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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三峽站出入口1捷運開發案」之裝修工程發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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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
1.契約種類:工程承攬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17~114/12/17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2月17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忠明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公告「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三峽站出入口1捷運開發案」之裝修工程承攬合約, 不超過新台幣 7億7,360萬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2月 17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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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2-17 |
1.事實發生日:114/12/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股75%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19,6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2,5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81,2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3,7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3,07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調降背書保證金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6,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1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依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56,1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671,1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65.6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3.4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報表淨值係依據最近期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2)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為銀行調降背書保證額度,致背書保證餘額 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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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2-08 |
1.事實發生日:114/12/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清水地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結元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04,15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12,5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81,2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93,7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3,07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調降背書保證金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6,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1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依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56,1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802,9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4.0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1.8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報表淨值係依據最近期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2)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為銀行調降背書保證額度,致背書保證餘額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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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捷滬尾園區淨零標竿 建研所率團參訪 |
摘錄經濟C6版 |
2025-12-05 |
為促進民間既有建築加速導入智慧化與近零碳轉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日前於淡水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舉辦「智慧淨零建築標竿案例觀摩示範參訪」活動。
建研所所長王榮進致詞時,特別感謝負責運營園區的將捷集團創辦人兼總裁林長勳長期支持政府近零碳建築政策。滬尾園區不僅取得本部鑽石級綠建築與近1+級建築能效標示,更願意公開分享智慧淨零的節能減碳作法,成為民間推動智慧近零碳建築的重要示範基地,攜手政府共同朝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前進。
標竿參訪活動由台灣智慧淨零建築產業聯盟(簡稱台智盟)執行,此次特別選在淡水地區的BOT案典範-「滬尾藝文休閒園區」,該園區由將捷集團負責營運,園區以智慧建築、綠色工法及低運含碳上的卓越成就,成為政策落地與技術整合的實體教科書。活動邀請到將捷集團總裁林長勳、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郭英釗、陳欣宜,以及多位產官學界要角參加,尤其是日本山下英和教授和印尼譚羅西教授透過這次的實際案例共同來進行技術上的國際交流。
台智盟祕書長孟義超強調,滬尾園區的成功證明「基礎設計打好」的重要性。即使面對標準不斷改版與提升,其設計的跨時代韌性,依然能符合現行最高標準,這是業界應深度學習的典範。他也預告,台智盟將在12月23日在台中舉辦另一場標竿案例觀摩示範參訪活動,相關報名資訊近期將在台智盟官網(www.tizc.org.tw)以及臉書粉絲專頁公布,歡迎中部地區有興趣的朋友不要錯過機會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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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獲選「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公辦都更案」之
最優申請人資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1-26 |
1.事實發生日:114/11/2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家住都中心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獲選「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公辦都更案」之 最優申請人資格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興建店鋪、住宅大樓出售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10.具體目的:增加公司營收及提升品牌競爭力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21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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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23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普通股30,000,000股~4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450,000,000元至1,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15元至30元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0股~4,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保留增資發行額90%,計27,000,000股~3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併湊,逾期未登記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主要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所需資金金額、發行股數、 每股發行價格、計畫項目、預計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 或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現金增資之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認股期限、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 實際發行股數、實際發行價格及其他未盡事宜,或因應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 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需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 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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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23 |
1.事實發生日:114/10/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國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將捷股份有限公司)直間接持股75%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19,6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85,4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50,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35,8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8,28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授信契約動用期限屆期,原額度申請展延動用期限。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2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依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清償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056,16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834,2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4.8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0.8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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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將捷老街溪新建工程案」之建築設計暨監造追加工程發包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10-23 |
1.契約種類:工程委託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0/23~114/10/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林長勲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6.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雙方原於民國112年7月28日簽訂合約,合約總金額為新台幣42,240,396元(含稅), 現因後續整合鄰地,可興建的總樓地板面積增加,雙方協議追加費用,擬不超過 新台幣2,350萬元內(含稅)授權董事長簽訂合約事宜。 契約起迄日期:自工程開工日起至完工驗收日止。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7.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8.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9.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0.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店鋪、辦公及住宅大樓供出售 11.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2.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0月23日 14.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6.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7.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8.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9.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0.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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